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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8日

國防科技


  • 成立協進小組監督政策、改良軍購程序、強化研發升級,並成立「資通電軍」的新軍種,估2020年以前,受惠廠商430家、創造8,000個工作機會,國內航太、造艦、資安商機可達2,500億元,若以產業關聯延伸價值來看,產值上看4,000億元
  • 國防產業共有三大重心
  • 1 持續研發無人飛行載具,
  • 2 推動高級教練機的自研自製,
  • 3啟動下一代戰機的研發,
  • 大型企業包括
  • 漢翔(2634)、晟田(4541)、拓凱(4536)、榮剛(5009)、長亨(4546)及寶一(8383)等,估有130家中下游廠商受惠,還能帶動電子、材料、精密機械業發展。

(note:http://udn.com/news/story/7251/1448123)

2015年10月13日

8S 管理法

“开工之前做点检,我能安全我安全,一会三查两规则,我为安全作诊断……”孤东采油厂井下作业大队(南区)员工创作了现场管理顺口溜。
  面对如何实现井下作业施工效率更快、质量更高、更安全等问题,孤东采油厂井下作业大队(南区)一直在探索作业施工现场标准化的模式。如今,含盖115个项点的“开工点检,过程8S”管理,让作业大队实现作业现场标准化管理。
  据了解,孤东厂井下作业大队创新实施的“开工点检,过程
  • 8S”管理法,将“安全、速度、节约”融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中,

实现作业生产自开工到收尾全过程的安全标准化,使纷繁复杂的井下作业简单化、可控化,确保施工要求贯彻到底、作业指令执行到位。如今,这一管理模式已经在孤东井下作业大队(南区)的72个作业班组全面推行。大队长常方瑞说:“‘开工点检,过程8S’让干部员工养成‘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的好习惯,各岗位安全标准操作流程深入人心,为安全生产架起牢固的HSE屏障。
  根据作业班组各岗位职责和管理区域特点,孤东井下作业大队(南区)将现场管理节点细化为115项点,各岗位在现场管理对标上更加具体,职责更加明确。他们还分级制订现场管理点检考核制度,确保各岗位HSE风险受控。大队党委书记李作荣认为,现场HSE管理工作就要高标准对标,增强干部员工的责任感和工作素养,在安全整洁的环境中保质保量地工作。
  该管理模式将作业现场划分为8个管理区域,实施安全可视化管理,每个管理区分别放置相应工具器材,把常用器材摆在指定位置并悬挂醒目标牌,在工具房管理区和资料管理区用标签明示,让员工一目了然,以减少取放时间,提高工作速度。
  每次作业施工前,员工都要认真对照各自岗位点检内容逐项排查,填写《作业现场检查问题反馈卡》。为防止岗位点检流于形式,每班次安全值班长都会对各岗位关键节点进行不定时抽查,落实岗位点检是否到位,以弥补管理漏洞。
  在这个大队施工的每口井的井场,都做到了工完料净场地清。各岗位在交班前彻底将自己负责管理区域的环境、设备、工具上的污垢清理干净,及时恢复现场原貌,巩固整理、整顿、清扫成果,帮助接班班组节省出作业时间,以加快施工进度。
  这个大队在现场管理上以开工验收为主,逐级上报,通过三级单位点检验收,及时发现“低老坏”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合格则准予开工,不合格的整改后由四级单位上报,进行二次开工验收。
  这个大队从源头上狠抓施工过程的节点安全。作业105队安全副队长邓建伟说:“过去开工准备需要立几十根架电线杆,不仅费时费力,还不能抵御大风。如今使用大队自主研制的无杆式架电线杆,既减轻了员工的劳动强度,又方便安全检查,确保全过程安全作业。”
  “开工点检,过程8S”作业现场管理法提升了作业质量和效益。今年前8个月,这个大队的10个小修队、4个大修队,共交作业井674口,油井一次成功率98.15%,水井合格率100%。大修井一次合格率100%,作业综合一次成功率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未出现因开工验收不达标造成拖延运行进度、返工等现象,提高了运行时效,实现了安全零伤害、环保零污染。
  (顾松 尹永华 张鹏志)

2015年10月6日

大陸_智能製造

1. 10-12月,工信部联合各部委将对5月启动的93个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进行评估、总结、推广,涉及数十家上市公司。
  2. 11月,工信部与中科协共同举办2015世界机器人300024论坛/博览会
  3.《智能制造中长期发展战略》将于9月完成初稿,12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稿。
  4.《中国制造 2025》细化方案正在抓紧制定,今年年底前五大工程实施方案将陆续推出,包括创新工程、强基工程、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高端装备。
中国有望成为世界最大服务机器人市场
  目前国内制造业整体成本不断提升,低端产能大规模向东南亚低成本国家转移,高端制造业则有向美、德等发达国家回流的趋势,国内制造业的升级迫在眉睫。“中国制造 2025”和“互联网+”的发展目标为我国实现“工业 4.0”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智能制造不仅是简单的对执行层完成自动化、信息化改造,更重要的是通过两化深度融合,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在整个工厂内实现柔性制造,实现制造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的转变,同时两化融合合信息化技术协议与规则有标准化的必要性。

2015年9月29日

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5版)

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29日正式发布《〈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5版)》,明确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十大领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这是中国制造2025的首个技术路线图。

  此次路线图涉及的十大重点领域包括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这些领域分了23个重点方向,每个重点方向又分了若干重点产品。其中,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包括4个方向,分别是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信息通信设备、操作系统与工业软件、智能制造核心信息设备;

  • 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包括两个方向,分别是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机器人。

航天航空装备包括4个方向,分别是飞机、航空发动机、航空机载设备与系统、航天装备。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包括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

电力装备包括发电装备、输变电装备两个方向。

新材料包括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

  路线图的每个重点发展方向统一按照需求、目标、发展重点、应用示范重点、战略支撑与保障五个纬度进行分析和描绘,分别形成了从2015年到2025年,展望2030年的详细技术路线图。

  考虑到市场和技术的变化加速,未来,咨询委员会将进一步组织相关领域权威专家深入研究,及时对技术路线图进行动态调整,每两年滚动修订和发布一次新版路线图。

2015年9月28日

Volkswagen: How Car Software Can Rig a Test




VW 後續問題的非常麻煩. 要處理這作弊軟體 及氮氧化物排放量真正合於標準,  要召回多少車?初估1100萬台,  這要花多少錢才能處理完畢?

2015年9月26日

Jabil (NYSE: JBL)

我略看了一下美國 JABIL CIRCUIT INC. 
負債比怎這麼高, 速動比亦不理想. 
這是風險

FINANCIAL STRENGTH

Companyindustrysector
Quick Ratio (MRQ)0.692.081.85
Current Ratio (MRQ)1.162.652.36
LT Debt to Equity (MRQ)71.8017.7311.79
Total Debt to Equity (MRQ)72.3022.4018.80
Interest Coverage (TTM)2.8217.9925.06












Jabil 是鴻海的競爭對手.
  • 獲利能力
毛利 約 8%
淨利 約 1%

總市值約USD$42億 (約台幣1300億)

果然, Rating 是BBB-

Fitch Affirms Jabil Circuit, Inc. at 'BBB-'; Outlook Stable




(The following statement was released by the rating agency) CHICAGO, June 19 (Fitch) Fitch Ratings has affirmed the ratings for Jabil Circuit, Inc. (Jabil), including  the long-term Issuer Default Rating (IDR) of 'BBB-'. The rating actions affect approximately $3.1 billion of debt, including the company's $1.5 billion revolving credit facility (RCF). The Rating Outlook is Stable. A full list of ratings follows at the end of this press release. The ratings and Stable Outlook reflect Fitch's e

  • 公司背景
Jabil Circuit, Inc., incorporated on February 21, 1992, provides electronic manufacturing services and solutions. The Company provides electronic design, production and product management services to companies in the aerospace, automotive, computing, defense, digital home, energy, healthcare, industrial, instrumentation, lifestyles, mobility, mold, networking, packaging, peripherals, storage, telecommunications and wearable technology industries. 

客戶
The Company's customers include Apple, Inc., Cisco Systems, Inc., LM Ericsson Telephone Company,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 Hewlett-Packard Company, Ingenico S.A., NetApp, Inc., Sony Mobile Communications, Inc., Valeo S.A. and Zebra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The Company's operating segments include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Services (EMS) and Diversified Manufacturing Services (DMS).
The EMS segment is focused around leverag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T), supply chain design and engineering, technologies centered on core electronics. The EMS segment includes customers in the automotive, computing, digital home, energy, industrial, networking, printing, storage and telecommunications industries. The DMS segment is focused on providing engineering solutions, heavy participation in consumer markets, access to higher growth markets and a focus on material sciences and technologies. The DMS segment includes customers in the consumer lifestyles, healthcare, mobility and packaging industries.
The Company provides its customers with varying combinations of services: integrated design and engineering; component selection, sourcing and procurement; automated assembly;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product testing; parallel global production; enclosure services; systems assembly, direct order fulfillment and configure to order, and injection molding, metal, plastics, precision machining and automation. The Company conducts its operations in facilities that are located in Austria, Belgium, Brazil, Canada, China, France, Germany, Hungary, India, Ireland, Israel, Italy, Japan, Malaysia, Mexico, The Netherlands, Poland, Russia, Scotland, Singapore, South Korea, Taiwan, Ukraine, the United States and Vietnam. As of May 31, 2015, the Company operated in 25 countries across the world.

競爭者
The Company competes with AptarGroup, Inc., Benchmark Electronics, Inc., Berry Plastics Group, Inc., Catcher Technology Co., Ltd.(可成), Celestica Inc., Flextronics International Ltd.(偉創力), Gerresheimer AG, Hon-Hai Precision Industry Co., Ltd.(鴻海), Plexus Corp., Quanta Computer(廣達), Inc., Sanmina Corporation and Zeniya Aluminum Engineering, Ltd.












2015年8月26日

SPC

前幾天重看了SPC的PPP 
  • http://www.slideshare.net/joeywchou/spc-51410287
  • Ca

SPC , 統計製程管制,  這統計工具很好用,  大公司品保部門是每天都在跑的東西.

大數據現在已越來越多人關注, SPC 就是數據的應用和管理 , 例如 做APPLE 代工,  代工廠和原廠的品質溝通, 都是用這些工具作為溝通的基準.  

凡是獲利能力裡毛利率低, 影響工廠良率, 需要品質提升改善, 肯定要用SPC (統計製程管制), 

自動化程度高工廠,  產品做出來,  判定結果都做成數據,  數據統計都自動化,  不用再花時間計算,  直接進入改善的行動階段. 
SPC 的應用 其實還有其他,不只限於製造業, 舉凡重複做一件事, 有開始,有結果 這結果會有變化的, 都可以是適當的應用SPC, 作為與團隊溝通的工具,  但工具和管理, 要"運用得當",才會產生效益.

財務分析是一個結果性的分析, 但企業的經營管理,  在財務有結果之前,  有很多是要處裡,  管理學科盲點是缺乏行業領域的專門知識,  可以做財務分析,投資決策, 但產業分析裡的行業細節不見得能理解, 

"非管理方面的實務", 我發現越來越重要, 我發現股價低的公司老闆往往問題都在這裡.  前幾周分析的公司大多都是這種問題,  

"管理型的總經理" 

喜歡在眾人前滔滔不絕籌資 搞法說, 卻不願捲起袖子在公司裡工廠的一角,協調,解決公司重大瓶頸.  

毛利低的公司, 工廠都管不好 , 在市場上會有什麼好結果? 

產業和投資的眼光部分相同 但又有些差異. 

投資分析仍是有很多盲點,  它解決不了問題. 

管理要關照內外.


1內部
公司治理,  股權結構,  全員品質管理,      

2外部
競爭態勢 ,5力分析

3 策略分析,  看出機會與威脅,  深知優點和弱點. 

評價企業和產業是否在一個對的方向並維持不墜

適當運用管理工具與數據, 訂定優化計畫和執行力.  能感動人, 員工願意Follow. 努力一段時間,  產生變革,企業內在價值的成果肯定浮現.

2015年7月10日

郭台銘前進印度 規劃12據點百萬就業

鴻海 (2317) 董事長郭台銘表示,計畫在2020年之前,在印度創造100萬個技術員工就業機會,並計畫在印度設立10到12個製造據點。

郭台銘7月8日率團抵達印度訪問考察,期間接受印度新德里媒體NDTV Gadgets採訪。

郭台銘說,他已準備好要協助印度打造成為對製造友善的市場。他預期到2020年之前,將在印度創造100萬個就業機會,甚至有可能更多。這些就業機會是以技術員工和工程師為主。

報導指出,郭台銘計畫在印度鄉村地區建立10個到12個生產據點,透過基礎建設和就業機會,協助鄉村地區轉型。

鴻海在印度已有製造生產的經驗,10年前旗下富智康(FIH Mobile Limited)在清奈(Chennai)設廠。郭台銘接受印度媒體採訪時表示,「情況有點複雜,這不是我們的問題,這與當時政治情況有關。」

郭台銘指出,他感覺當時印度政府對於製造的支持度不夠,現在情況不一樣了,印度總理莫迪(NarendraModi)加速推動發展,他喜歡現在印度政府推動「來印度製造」 (Make In India)和Skill India的目標。

郭台銘表示,現在印度地方政府態度友善許多了,他跟印度3個地方首長會面,這些首長對於鴻海在地方設廠,態度相當熱切,這和10年前的態度並不一樣。

報導指出,印度成長顯著的網路產業,也讓郭台銘對於投資印度深具信心。
郭台銘說,印度的網際網路內容規模不斷成長,印度網路創業家都是聰明才智之士,他們創造許多商機,但他們更需要硬體的支援。

郭台銘指出,與哪些品牌大廠合作不是重點,重點是在印度製造有意義的產品。鴻海計畫與印度當地品牌協力合作,協助在當地設計製造,讓印度品牌可以外銷。

報導指出,要達到「來印度製造」的目標,郭台銘不諱言表示,還有許多瓶頸尚待克服。
郭台銘指出,印度的基礎建設仍有很大的侷限。電力穩定供應也是很大的問題。電力、水力和熟練技術工人,這些都是尚待解決的課題。此外,印度地方政府不同的稅制,也需一一因應。

郭台銘說,他還沒有決定要先在印度哪個地方投資。

談到印度政府的支持,郭台銘認為,印度政府對於地方企業的支持還不夠,印度應該積極支持具有創意的本土新創企業。

郭台銘以中國大陸的BAT集團--百度(Baidu)、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和騰訊(Tencent)為例,指出印度雖有電子商務產業,但缺乏類似中國大陸BAT集團的同等企業規模。印度在3G和4G的布建速度,也有很大成長空間。

郭台銘也向印度媒體提問,不解為何印度市場對外如此開放。他說,印度的年輕世代喜歡用臉書(Facebook)與 WhatsApp,政府與年輕世代應該要大力支持印度本土通訊軟體Hike。
他認為,印度應該思考扶持自己本土類似於中國大陸BAT的企業,也可以思考西方企業如何對「來印度製造」做出貢獻。

  • 報導指出,鴻海積極布局互聯網+領域,為與印度當地合作夥伴建立緊密關係,郭台銘計畫在印度德里(Delhi)、孟買(Mumbai)、班加羅爾(Bengaluru)以及海得拉巴(Hyderabad),設立育成中心,希望與印度政府攜手協助印度企業成長茁壯。


2015年6月27日

Good to oread: 手机材质PK:金属/玻璃/塑料优缺点都很突出

[摘要]材质往往也决定了手机的定位、价格,并且会带来一系列附加设计问方向,所以会对整个手机的使用体验产生影响。
手机材质PK:金属/玻璃/塑料优缺点都很突出

如果回到15年前,手机的外观设计或许很多样化,但几乎都使用塑料材质。而在近年来,金属、玻璃甚至皮革,都可以使用在手机上,使其变得高端、精美,满足不同人的审美需求。当然,它们也有各自的优缺点,如果你不知如何做出选择,不妨看看下面的分析。
一. 金属
手机材质PK:金属/玻璃/塑料优缺点都很突出

显然,金属材质是非常受欢迎的一种设计,近年来包括苹果HTC等厂商,普遍采用整块金属背板,而大多数机型则会适当使用金属边框等设计来提升质感,通常为铝合金。
优点:
· 质感出众:采用金属外壳的手机通常具有出众的质感,让整个设备更为精美、看上去也更加高档。
· 散热效果好:金属外壳带来的另一个优点,是金属相比塑料本身更容易传导热量,这也使得金属手机不容易发生过热死机等故障。
缺点:
· 热量导致手感不适:虽然金属外壳手机的散热效果更好,但这也是把双刃剑,因为金属的导热性可能会让手机变得烫手,影响手感。
· 易划伤:目前手机金属外壳通常使用阳极氧化和多色喷漆处理,如果发生物理碰撞,非常容易掉漆;同时,由于铝合金的硬度较软,发生磕碰容易留下痕迹。
二. 玻璃
手机材质PK:金属/玻璃/塑料优缺点都很突出

苹果iPhone 4第一次使用双面玻璃设计,获得市场好评,随后索尼Xperia Z系列以及今年的三星S6/S6 Edge等机型也继续使用这种近年来经典的外壳工艺。
优点:
· 适当的耐用性:手机上所采用的玻璃通常为康宁公司的Gorilla玻璃,拥有耐用、抗划伤等特性。
· 高扩展性:一些厂商正致力于投资更先进的玻璃材质,如蓝宝石玻璃,而玻璃的关键优势在于大规模生产、成本低。
缺点:
· 脆弱:显然,玻璃是非常容易打碎的,即便是强化型玻璃。事实证明,采用玻璃面板的手机触摸屏已经成为最为脆弱的手机组件。
· 设计的局限性:由于玻璃往往是平面的(虽然柔性、曲面屏幕已经出现),但就主流而言,玻璃材质并不像塑料、金属那样灵活,可以实现更多设计形式。
三. 塑料
手机材质PK:金属/玻璃/塑料优缺点都很突出

通常应用在手机外壳上的塑料材质为聚碳酸酯,包括LG G系列、诺基亚(微软)Lumia以及三星S5等机型,均为主流的塑料外壳手机。
优点:
· 不会阻挡信号:塑料外壳的一大优势在于不会阻挡信号,所以塑料手机通常不会出现信号衰减等问题。
· 成本低:毫无疑问,塑料外壳手机成为主流的一大原因在于成本较低,厂商能够获得更大利润。
缺点:
· 质感不佳:相比金属、玻璃产生的溢价感,塑料外壳相对来说较为黯淡,即便厂商不断加入花纹、仿皮革等不同设计元素,但就手感而言依然较为逊色。
· 散热效果一般:聚碳酸酯的相对来说是热量的不良导体,这意味着热量可能无法及时散去,有可能会影响手机的运行效果。
四. 皮革
手机材质PK:金属/玻璃/塑料优缺点都很突出

除了类似Vertu这样的顶级奢华手机品牌,普通消费级手机很少会使用真皮材质,大部分机型为人造皮革,如三星Note 4等。目前,主要的真皮外壳手机包括LG G4、摩托罗拉Moto X(部分型号),通常在塑料后盖表层覆盖皮革,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一种混合设计。
优点:
· 质感出色:显然,真皮皮革会增加手机的质感,同时让冷冰冰的数码设备更具配饰感。
缺点:
· 皮革的潜在问题: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皮革显然会容易变旧,影响美观性。另外,实际上皮革后盖里层为塑料,所以其缺点也与塑料外壳一致。
那种类型更适合你?
显然,选择哪一种手机外壳材质,可能是非常个人化的事情,大家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即可。不过,材质往往也决定了手机的定位、价格,并且会带来一系列附加设计问方向,所以会对整个手机的使用体验产生影响。
简单来说,如果你追求最佳质感和性能,金属可能是更好的选择;如果想要一款可拆卸后盖和电池的机型,塑料则是首选,而其中部分皮革机型可能会适当增加质感;至于玻璃外壳,它们质感不俗,同时也比较耐划伤,但抗摔性一般

2015年6月25日

《中国制造2025》:由“智”而强

  十年磨一剑。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制造2025》,并于昨日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
  随着《中国制造2025》的发布,昨天的资本市场也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机器人(86.71 -4.5%,咨询)(300024,咨询)(300024.SZ)、秦川机床(19.1 -1.44%,咨询)(000837,咨询)(000837.SZ)、亚威股份(21.86 -2.24%,咨询)(002559,咨询)(002559.SZ)、三丰智能(31.7 -2.46%,咨询)(300276,咨询)(300276.SZ)等一拨智能机器概念股大幅上涨。
  什么是《中国制造2025》?对此,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罕见地在官网上连发七篇解读。总体来看,《中国制造2025》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而是兼顾当前和长远、兼顾战略和战术的一个行动计划。
  《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九大战略任务、五项重点工程和若干重大政策举措,还前瞻部署了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突破的十大战略领域。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中国制造2025》的最终意图是通过在创新、“智”造等多方面的转变,使中国从制造业大国迈入制造强国行列。“这意味着,到2025年,我国综合指数接近德国、日本实现工业化时的制造强国水平,基本实现工业化,进入世界制造业强国第二方阵。”工信部部长苗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从“制造”到“创造”
  “中国制造2025”这一概念自从2014年12月被首次提出以来,今年3月23日,李克强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中国制造2025”围绕创新驱动、智能转型、绿色发展,将在国际合作中进一步提升中国制造业水平。欢迎各国企业积极参与,利用国际产能合作等机会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
  “历史上中国曾是制造业的第一大国,大约在1850年,中国丢掉了制造业第一大国这个位置。2010年我国再次成为制造业第一大国。”苗圩说,我国虽然是制造业的大国了,占整个世界制造业20%左右的份额,但是“大而不强”。
  目前,全世界80%的空调、70%的手机以及60%的鞋都是中国制造。但过去几年,中国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在下降。工信部副部长毛伟明对此直言不讳:“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还是受制于人。”
  在《中国制造2025》中,一个亟须实现的转变是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
  李明(化名)曾在康佳工作,他给《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举了一个液晶显示屏的例子:“假如一台电视机成本为1000元,液晶显示屏通常占到成本的七成,但国内工厂多数时候只能引进韩国的产品。不是说国内企业不能生产液晶显示屏,但高质量的不多。”
  再以汽车产业为例。社科院工经所研究结果显示,中国已成为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但在全球产业链的分工中主要处于组装环节和零部件制造环节,位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目前,中国汽车工业的品牌营运、整车与零部件设计与研发、关键与核心零部件制造等环节主要被奔驰、通用、丰田等跨国公司所把握,这些跨国公司占据着价值链的高端。
  苗圩则用“缺核少芯”来形容中国制造业所面临的困境。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高端芯片如果不解决,对我国整个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将形成最大的一个瓶颈。此外,飞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设备的核心技术,我国目前还不掌握。”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发展经济学博士岳健勇此前发文称,在制造业核心的装备制造上,虽然中国的发电设备、机床与汽车产品数量在全球居于前列,但仍有一半以上的IC制造设备和高档数控机床等需要依靠进口。在信息产业、精密仪器、生物科技等方面,国内主要负责包装和组装工序,相当大的产业价值都产生在国外。
  在创新驱动战略的引领下,我国的载人航天、探月工程、高速轨道交通等领域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此外,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百万吨乙烯成套装备、风力发电设备、千万亿次超级计算机等装备产品技术水平已跃居世界前列。
  根据《中国制造2025》,到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将从目前的0.95%增长到1.68%。
  智能制造将是主攻方向
  要做到智能制造,并非只是采用新型制造技术和装备。“还要将迅速发展的信息通信技术渗透到工厂,在制造业领域构建信息物理系统,从而彻底改变制造业生产组织方式和人际关系,带来制造方式和商业模式创新转变。”苗圩表示,在五项重大工程中,“智能制造将是主攻方向。”
  早在2012年5月,工信部就发布了《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机器人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器人(300024.SZ)就是一家以机器人独有技术为核心、致力于数字化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的高科技企业。财报显示,该公司2014年度新签订单约33亿元,同比增长32%。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三成达3.26亿元,到今年一季度业绩依旧强劲,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一成。受《中国制造2025》发布提振,该公司股价昨日午后被封在了涨停板上。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李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智能制造会给制造业带来“两提升、三降低”:“两提升”指生产效率的大幅度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的大幅度提升;“三降低”指研制周期大幅缩短,运营成本大幅下降,产品不良品率大幅下降。
  李东透露,工信部已发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实施方案,并计划今年选30个以上试点示范项目,未来将连续三年实施试点示范,边示范边总结边推广,2017年准备全面推广。
  苗圩说,工信部此前仔细分析了德国提出来的“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从大的方向上来说,是不谋而合、异曲同工。所谓相同的地方,就是更多地用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业进行结合,或者讲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这么一个结合,带动整个新一轮制造业发展。发展最大的动力还在于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或者用德国人的讲法,叫CPS系统或信息物理系统。
  深圳市电子商会执行会长程一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工业4.0”还是“中国制造2025”,最终都要落实到智能化和信息化上,生产技术和管理体系实现智能化,二者融为一体。“不是说使用机器人生产就达到目标了,整个流程体系必须智能化。每个企业都是一个生态圈,靠互联网技术联系起来。”
  八方面政策作后备
  《中国制造2025》也提出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金融扶持政策等八个方面的战略支撑和保障。
  以深圳为例:相对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较高的市场化程度,使得这块不到2000公里的土地上集聚了大量像腾讯和华为这样耳熟能详的高科技企业知名品牌。在迎接“中国制造2025”过程中,这些在全球来说都颇具竞争力的企业在研发水平上优势明显。
  刘国宏是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区域发展规划研究所的副所长。几年前,他曾经就深圳企业出现外迁趋势做了一个调研。“当时就在讨论深圳的产业结构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是以服务业为主导,还是以制造业为主导,最后政府还是认为应该牢牢抓住制造业的优势。”
  他补充道:“深圳的工业企业很多已经从加工制造的环节进入了以研发为主的环节,绝大多数员工从事技术含量高的研发工作,但是不少龙头企业得到了政府的政策扶持,办公场所多在工业园区内,土地价格相对不高,这就保证了低运营成本。”
  学术界人士也认为,国内部分企业的研发能力已经与国际同类最先进的企业处于同一水平线上,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奠定了技术基础。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曲建对本报记者表示,虽然与以德国为代表的4.0相比,国内很多企业还不能在同一水平上竞争,但是,这些年来成果显著,国内不少龙头企业已经完成与发达国家的垂直分工,正在进行水平分工。
  他解释道:“发达国家原来负责高端的部分,而国内很多企业主要是负责低端的环节,比如说加工,但是这些企业的转型速度非常快,现在已经与发达国家企业同处于高端的分工过程。”

2015年6月14日

尋求經濟發展新模式


  • 經濟/突破悶局 尋求經濟發展新模式
  • http://goo.gl/IBwXaY
這種呼籲 不知看過第幾次.
幾個產業是在"等死",  
企業是在臨終 或長期照護狀態.
  • "轉型"
請產業相關官員 直接找企業董事長談吧
員工學生 不太是什們問題, 努力比較單純. 生存比較難搞.
那些廉價的優惠政策, 養爛了企業.
  • 有幾個方向我覺得是做得到的:
1 別去爛產業
2 別進爛公司
3 寧可等待, 也忌爛泥合汙
4 多看台灣以外市場的發展與資訊: 中國 美國, 東南亞, 歐盟
5 少跟沒轉型的人與公司來往
6 學數位經濟的新技能
7 交一些轉型的朋友,認識一些轉型的新公司
8 展示自己轉型後的新技能
9 絕對不要跟老舊思維的企業搞在一起
10 與舊的沒有價值的錯誤價值觀一刀兩斷

2015年5月28日

Good to read : 重构关键共性技术是制造业必过之坎

  • http://goo.gl/BNUY8I
這篇報導與昨面板女王白衛民的想法可以參考. 他們皆是往合作開放的方向 台廠都在大陸設廠 其實情況是一樣的.


5月19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业发展纲要(2015~2025)》(下称《纲要》),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这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
3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以实现制造业升级。会议审议通过《纲要》,此纲要被誉为“中国版工业4.0规划”。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一时之间,“中国制造2025”、“中国工业4.0”成为激动人心的热词,受到举国关注。
我国如何加快从制造业大国转向制造强国?难度何在,挑战何在?为了让公众对《纲要》有更确切的认识,5月12日,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社《财经国家周刊》联合主办了“‘中国制造2025’的机遇与挑战”文津圆桌研讨会。
李北光:必须迈过重构关键共性技术这个坎
业界对“中国制造2025”非常期待。编制这个规划的背景,一是顺应国内外大势,二是制造业自身发展的要求。当然,这项规划也备受支持,由工信部会同质检总局、发改委共同编制。
在这项规划框架中,指导思想是
创新发展,主线是信息技术和制造业的融合,基本方针是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还有“三步走”的战略:到2025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指的是进入第二方阵的行列;到2035年整体达到世界制造强国阵营中等水平,指的是介于德日之间;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综合实力进入世界制造强国前列。
相对于德国工业4.0,我国的“四基”——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元器件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基础技术,还是一大短板。中国是制造业大国,但是大而不强。创新能力不强,实际上是价值链不赚钱,这导致外汇消耗大。质量出现问题,是因为技术不行,这导致产品的市场形象不佳。竞争力不强也是技术问题,使得一方面资源利用率低,另一方面不得不利用比较优势,这导致整个产业结构偏向资源消耗型,钢铁就是这样。
工业或者制造业,不但为社会提供各种必需的消费品,也为各产业的发展提供生产工具,比如机床。每一次生产工具的重大变革都会引起产业结构甚至是世界格局的变动,更不用说制造业还要为国防建设提供武器装备。所以,制造业是皮,服务业是毛。制造业是主体,要强国富民,必须发展制造业
发达国家也有这个认识。金融危机之后,制造业再次成为各国竞争的焦点。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提出再工业化、制造业回归,也确实出台了一些重大举措。比如,美国2009年推出“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2010年又推出“制造业促进法案”,2011年推出“先进制造业伙伴关系(AMP)”计划、“美国制造业创新网络计划”,2012年推出“美国制造业复兴计划”。此外,日本、德国、英国、法国都出台了各自的计划。
从短期来看,美国的制造业回归确实是为了拉动经济,恢复就业。但制造业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因为制造业的外流,美国的创新能力已经受到了影响甚至下滑,为此,美国推出计划要继续保持制造业的创新领导力。
当然,印度、巴西、哥伦比亚等国,包括我们的周边国家,都在利用比较优势进行发展。中国面临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向挤压。所以,“战场”的争夺呈白热化。大家都开始聚焦于此,贸易保护主义也在增强。
从国内形势看,中国步入新常态,以中高速增长和结构的持续优化为主要特征,资源环境的约束不断强化,劳动力要素成本不断上升,投资和出口明显放缓。过去那种依靠要素投入来实现规模扩张的外延式增长模式难以为继。调结构转型升级,时不我待。所以,我们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也是必然选择。
从技术大势来讲,新一轮的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制造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导致制造模式理念、技术体系、价值链发生重大变化。规则改变了,意味着“战场”也可能转移。我们已经错失了前几次工业革命,这一次必须抓住。
现在,中国受“四基”的长期制约。一是价值链,最挣钱的环节不给你,再就是国家安全、军事安全。不过,这得客观看待。
一方面,需要承认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的技术创新、人才积累,确实还需要很长的过程。另一方面,在体制机制上,创新体系不完善,最核心的是国家层面的关键共性技术缺失,进而影响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发挥。这就需要政府做有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给创新者补贴。现在的政策在这方面不足,在关键共性技术上尤甚。
中国的创新已经要从模仿组装全面转向自主创新阶段,我们跟对手已经越来越接近,没有什么可模仿的了,所以重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体系是我们必过之坎,这个坎不迈过去,就难以成为制造业强国。所以说,这十年就是要扎实打基础,在互联网热的背景下进行冷思考。
我们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多方协调,齐心协力,中国制造距离制造强国有多远,就看我们怎么样努力。为了走向全世界,中国制造业正式更名为ManufacturinginChina,因为这才反映了未来中国制造的内涵。
徐乐江:
钢铁企业要抓住互联网机遇
中国已经成长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过去粗放的发展模式已经过时。对此,政府已经有所认识。尽管东中西部发展不同步,但是到一定时期,城镇化和基础设施的投资总要告一段落。在行业里,中国钢铁业,虽然和世界钢铁业水平最接近,但这个行业需要凤凰涅盘。
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经济恢复都经过水泥钢铁的时代,要不然就没有城市化,就没有现代工业化。早在上个世纪,就有人认为钢铁是夕阳行业。但是到2000年,钢铁市场虽不景气,全球粗钢产量总和仍然超过8亿吨,到2013年超过16亿吨,增长主要由亚洲、非洲和中东带动。所以,没有夕阳行业,只有夕阳产业。
钢铁行业跟过去时代唯一的不同就是互联网智能制造。这是这个时代的特点,对钢铁行业来说,也要面临转型、调整结构,要抓住“互联网+”和“工业4.0”或“中国制造2025”这个机遇,在未来新一轮竞争中才会获得先机。
如今,客户的需求越来越碎片化,而且过去因为信息不对称,所有的制造模式都是批量生产,现在汽车行业开始出现个性化选择汽车,用户在变,钢铁行业如果再不变就跟不上趋势了。
过去在竞争压力下,宝钢不得不进行创新,现在工业3.0已经走完,在世界上,宝钢的一些产品不比同行业的产品差。今后,政府应该找行业内做到第一的企业做4.0,这个很关键,因为这是经济转型。这是第一个建议。
第二个建议,毫无疑问,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作用。在规划中,中国也要发挥社会主义办大事的优势。宝钢应该成为“工业4.0”或者是“中国制造2025”的试点。
此外,宝钢投入20亿元组建电商平台,扩大电商规模。现在做电商一定要靠大数据、物联网。商业模式也在变,中国有200多个电商参加的钢铁电商网,原来几十万家的中间贸易商没有了。现在国内所有的公司都出来做电商,这是基础工作。我建议“中国制造2025”加一条,借着这个机会,将500种主要工业品过去经商的环境用“互联网+”做出来。
陈斌:中国的管理体制还处于
工业2.0时代
中国距离工业4.0有多远?没有人能够回答得出来。
在工业制造业中,行业非常多,世界上500种主要工业品中,中国有220种产品产量位居全球第一位。每个行业每个企业都不一样。宝钢好了,不等于小钢厂也好。哪怕是企业内部也不一样。
从整个产业来讲,中国距离一流制造强国还有很远。现在存在的问题不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技术产品等表面问题。过去一二十年都是这几句话,这么多年都没有解决,一定是体制上出现了问题。
现在中国最落后的就是基础。“四基”是硬件的基础,但是现在我们的管理体制还处在工业2.0电气化的时代,这种体制再来适应工业4.0几乎是不可能的。体制上的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规划再好的蓝图,实施起来难度都很大。
王莉:创新能力缺失
致使标准难以满足需求
标准化脱胎于制造业,标准最早就是规范工业化生产的。现在标准延伸到了第一、第三产业。在制造业领域,标准化不缺积累,也不缺经验,现在31000多项国家标准,制造业占70%。
此外,大家都在反映标准满足不了需求,我们也在梳理现在标准产生的问题,包括国务院在前不久刚发了深化标准改革的工作方案。为什么要改革?肯定是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装备制造业这块,归纳起来有两类问题:
一是缺失标准化的机制。随着现在新业态的发展,过去那种单一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已经无法满足这种需求;
二是对创新反馈速度不够快。现在标准的需求很快,技术发展速度不够快,要是按照过去模式按部就班,一个标准从立项到审批两到三年的周期,那肯定无法满足需求。从机制上来讲,这两个方面满足不了实际需要。
标准满足不了需求,表面上是没有标准,但深层次的问题是技术研发不够,是创新能力的缺失。标准不是天生的,而是基于研究,在于成熟基础上的积累,来自于市场的总结。现在很多企业都说标准不足。政府想定,但是谁来定?数据在哪里?经费也不足。
当然,我们也要畅通渠道,搭好平台,提供到位服务。
现在也确实面临着新问题,下一步,我们的定位还是要满足需求。
在满足需求方面,标准委围绕着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年)》,就是明确提出要实施智能制造和装备升级标准化工程,然后制定智能制造和装备升级标准的规划,研制关键技术标准。另外会同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部门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规划,去年也发布了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综合体指导目录。
下一步,要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标准化工作的力度,加快重要标准的修订。“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一些重点领域,肯定都会作为标准委今后国家标准关注的重点领域,我们可能会出台配套规划
标准的竞争是更具市场活力的标准品牌的竞争,不是国家标准之间的竞争。所以,关于这次改革方案,标准委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改革举措,就是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出发点是满足市场标准供给的增加,让标准反映某些领域的快速发展。
现在的政府标准,再改进也满足不了需求,它天生带有这方面的局限性。另外这也不是政府该干的事,政府标准不应该定位在这个方面,更多应起基础规范的作用,所以说这次改革举措当中非常重要的就是培育发展市场标准。一方面是满足市场标准的需求,更重要的一点是满足市场、技术快速发展的要求,出台一些团体标准,将来培养成类似国外行业协会的标准。
李毅中:“中国制造2025”核心是推进智能制造
一是,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这是工业经济的两项紧迫任务。实际上,“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九项任务,已经涵盖了这两个方面。
从工业经济总量来看,新兴产业还在成长之中。现在的产业结构中绝大多数还是原来的传统产业。尽管新能源汽车的产量在成倍增长,但它的产量只占全部汽车产量的0.5%,即使现在发展非常迅猛的网购,网上购物的总量也只占销售额的9%。这就要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必须同时发力。
十个重点领域,不能看成是先进制造业,不要传统产业。二者要融合。传统产业不是落后产能。在过剩的产能中,不一定都是落后的。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现在工业资产90多万亿,大多数还是先进的,少量是落后的,是需要淘汰的。
二是,新技术是新产业的灵魂。
创新驱动包括很多,首先是要掌握先进制造业的核心技术,应当承认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方面是我们最薄弱的一环。
现在政府分三个层次加大科技攻关。第一个层次就是国家的17项重大科技专项,“十二五”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十三五”要全面突破。第二个层次是薄弱环节,要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组成产业联盟,开展行业共性技术攻关,科研机构进行更多的市场化。第三个层次是企业层面,企业的技术革新,我们有经验有传统有创新,但现在不少企业不专注,比较浮躁。另外,还要重视成果转化,在产业化商业化上下工夫,研发的目的全在于用,只有用才能进入市场,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三是,实施互联网+制造业行动计划,实现制造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中国制造2025”核心是推进智能制造。最重要的是
  • 互联网加制造业
  • 怎么个加法
  • 第一要实现数字化研发设计,
  • 第二是制造过程数字智能控制
  • 第三是提高产品的质量功能和附加值
  • 第四是制造业服务系统的数字化、网络化。

陈黎明:充分挖掘互联网大数据背后的应用
德国为什么产业发展有其自身特点?
德国大企业有效率,小企业有特色。他们的中小企业,大多数都深耕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追求质量是它们不断与时俱进的秘诀之一。德国机械工业发达,深层次原因一个是文化,另一个是价值观
去年出现的热词“APEC蓝”,这背后有大数据的支持,IBM是参与其中的。IBM做了“绿色地平线项目”,结合所有的大数据,包括卫星资料、气象数据、周边地区所有企业的经济参数,以便北京做出决策:河北哪个方向的企业要停、怎么停?哪些企业要停,才对经济影响最小?这都是通过大数据来实现的。这样才能让我们治理环境的代价降到最低。
有人说,“互联网再怎么弄也解决不了产品质量的问题”。一定程度上,这个说法是对的,但互联网大数据确实可以帮助质量提高,“绿色地平线项目”虽然解决不了企业的排放问题,但可以为政府在决策过程中提供非常好的参数,对标最先进的企业,调出经济参数进行决策,这就要充分挖掘大数据在这个领域当中的一些应用。
卞华舵:“互联网+”不能解决
制造业的所有问题
第一,如今“互联网+”是最热门的话题。不过,在制定国家战略时,需要考虑“互联网+”的边界和适应性。
工业4.0,我认为主要基于三个前提:一是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核心是解决了制造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造成生态上的变革;二是物联网,物联网解决了信息、资源、人、物的互联互通;三是大数据,大数据解决了精准性问题。
尽管如此,我认为这也不能解决制造业的所有问题。对此,一定要有清醒认识。我认为,现在要防止一种倾向,即盲目追求新产业而放弃传统产业。传统和先进是相对概念,没有绝对的黑和白。第二个要防止的倾向就是现在所有企业都“互联网+”,都“工业4.0”。第三要透视到制造业的精髓和本质。审视它们真正的内涵和边界,我认为这很重要。
第二,中国制造业处在什么阶段?事实上,中国的制造业在过去的30年走完了欧美100年甚至150年的道路。我们走得很快,在过去30年,中国只需消化吸收模仿就可以了,但要真正领航全球,那我们所对应的逻辑就是不一样的逻辑。
第三,创新对国家来说,是一个系统,单个要素不能导致社会的整体创新。现在民营企业一创新就死亡,不做企业不知道,这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可以在200多个行业达到世界领先,但要真正超越日本、美国和德国,中国就必须真正创新社会机制和文化。还有创新产业链,否则无法配套。
最后就是人才,我们缺少真正意义上的研发人才和一线职业工人,缺乏优秀职业工人的环境。

2015年5月25日

2015年5月24日

Good to read: iPhone4到iPhone6看苹果工艺进化史


  • http://zhangguoren.baijia.baidu.com/article/65816
機殼廠, 這方面挑戰滿大. 
塑殼, 金屬, 二次加工, 成型工藝是機械 機構領域的大學問.

2015年5月18日

中国制造2025聚焦十领域 关注八行业


  • http://news.cnstock.com/industry/sid_rdjj/201505/3434769.htm
中国制造2025》明确了9项战略任务和重点:
一是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
二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三是强化工业基础能力;
四是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五是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六是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十大重点领域;
七是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
八是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
九是提高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2015年4月30日

「公害無須嚴密檢證」 RCA工殤案關鍵全文


  • 產業界都用有機溶劑,焊錫. PCB, CCL廠,面板廠,組裝廠, 根本是全都有用.
  • 被告之行為所增加之危險已達「醫學上合理的確定性」, 
  • 職場上因為這些公害影響健康的勞工很多, 但很難舉證.
  • 這判例, 企業也會有更多自保卸責之道,
  •  公害, 霾害, PM2.5超標, 該求償的勞工不知多少
  • 電子產業 有公害 又要被訴訟,所以 產業當然外移, 到法令不嚴,民智不開的地方, 
  • 這些有公害的產業外移, 新的產業沒建立起來, 就是台灣產業的現況 
  • 到大企業工作, 最後的結果是如此, 是遺憾.


RCA(美國無線電公司)工殤案到底毒害多少人?台北地方法院今認定,共有445人遭到工殤,判RCA及後續接手的法商湯姆笙公司需賠償5.6億元,審理過程中,RCA雖強調開工時使用的溶劑符合當時最先進水準,桃園廠工人也未暴露在三氯乙烯的環境下,就算接觸其他有機溶液也未達有害程度。
但法官認為有機溶劑汙染賠償案中,要以自然科學方法闡明事情因果關係甚為困難,若要求缺乏科學知識之一般人舉證則更加不可能,且實務見解多認為,公害事件無須嚴密科學檢證,只要有「如無該行為,即不致發生此結果」之某程度蓋然性即可,換言之,僅須證明被告之行為所增加之危險已達「醫學上合理的確定性」(reasonable    medical certainty)即可,無需進一步證明被告行為造成原告目前損害,此一論點成了法官重要心證

1.原告(RCA員工關懷協會)求償27億元

2.法院判賠5億6445萬元,詳細金額如下:
A類選定人就其被繼承人即死亡,勞工部分均請求800萬元,判准61人,本院判決賠償最高金額168萬元、最低金額92萬元,總金額為7017萬元。

B類選定人中罹癌者各請求1000萬元外,其餘選定人各請求600萬元,判准243人,本院判決賠償之最高金額為447萬元、最低金額為50萬元。

C類選定人各請求400萬元,判准141人,本院判決判決賠償之最高金額為153萬元、最低金額為30萬元。


本院認定為B、C類與原告原有B、C類並不完全相同。

3.原告起訴主張略以:
被告RCA公司係於56年8月21日成立,59年間在臺灣桃園與竹北、宜蘭地區設廠生產電子及電器產品,並以電視機之電腦選擇器為主要產品被告RCA公司在所屬工廠運作生產期間,使用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31種有機溶劑、焊錫,直至81年間關廠為止,期間長達22年;RCA公司均未善盡環境維護與污染管控之責任,對於員工未盡其有關防護說明及教導之義務,任由欠缺專業環保評估與化學知識之員工,將已證實極可能對於人體有提高致癌風險之三氯乙烯與四氯乙烯等有機溶劑讓其在空氣中揮發,有機溶劑隨意傾倒地面及地下,導致該地區之土壤與地下水遭受污染。

因被告RCA公司未提供合法防護措施、亦未於廠房內設置合法之局部排氣裝置、整體換氣裝置,致原告會員及會員家屬經皮膚、呼吸曝露於高濃度之有害有機溶劑及其氣體中;又因被告RCA公司有以遭三氯乙烯與四氯乙烯等有機溶劑污染之地下水作為生產線員工飲用水及員工餐廳飲用水、員工宿舍洗澡水之水源,致使原告會員及會員家屬經飲食、皮膚、呼吸曝露於高濃度之有害有機溶劑中,該廠員工及當地居民罹患癌症之風險高達0.3%(在醫學上可接受值為0.01%到0.0001%)、非致癌機率(亦即導致其他疾病風險之機率)也高達16.9%(醫學尚可接受值小於1),自關廠至起訴時,原RCA公司員工發現罹患癌症者高達1,300多人,其中已有221人死亡,且死亡人數仍陸續增加當中,受害職工因而於87年間組成原告關懷協會,章程亦以請求RCA公司賠償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為宗旨,依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1第1項之規定,選定原告為當事人,提起本件訴訟。

被告Technicolor、Technicolor USA,Inc.、Thomson Consu    mer Electronics(Bermuda)Ltd.、GE公司為被告RCA公司    之控制公司,明知3份關廠前所委託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 查報告:被告GE公司委託Dames and Moore公司及被告    Technicolor委託A.D.L.公司出具之Consensus Report;    被告Technicolor委託A.D.L.公司出具之Oversign Envir.    Invest.;被告GE公司、Technicolor共同委託Bechtel    Environmental,Inc.出具之Preliminary Site Investigati    on Report,均顯示被告RCA公司桃園廠區有污染、違反相關    法令之事實,然均未就廠區污染進行任何改進措施以資彌補,使原告會員及會員家屬受被告RCA公司之有機溶劑等污染之傷害不斷累積、擴大,被告Technicolor、Technicolor    USA ,Inc.、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Bermuda)    Ltd.、GE公司與被告RCA公司,自為共同侵權行為人,而應    連帶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被告Technicolor、Technicolor USA,Inc.、Thomson Consu    mer Electronics(Bermuda)Ltd.、GE公司為被告RCA公司    之控制公司,依「揭穿公司面紗」原則應對被告RCA公司之    行為負責。```````````````````````

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85條、第194條、第195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規定;民法第227條、第227條之1之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規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7條之規定及民法第487條之1第1項之規定,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被告等應連帶給付原告27億,及其中24億84萬9,476元部分,自98年9月10日起,逾此部分自100年1月6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各選定人請求金額明細,A類:附表之「慰撫金」欄所示【每一死亡勞工請求精神慰撫金800萬元】;B、C類:附表之「慰撫金」欄所示【B類,其中罹癌症或重大傷病者,請求精神慰撫金1000萬元,其餘請求精神慰撫金600萬元;C類,請求精神慰撫金400萬元】)。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RCA公司則抗辯:
原告會員之請求權已罹於二年及十年時效而消滅:依民法第    276條規定及學者見解,被告RCA公司亦得主張其他被告之時    效利益。
原告主張被告RCA公司使用有機溶劑之種類、時間與事實不    符:被告RCA公司桃園廠使用有機溶劑已符合當時科技及專    業最先進水準,符合注意義務:
原告之會員在被告RCA公司桃園廠並未暴露於三氯乙烯,且    其接觸其他有機溶劑亦未達危險程度。

原告指稱渠會員接觸之有機溶劑,與其所稱渠會員罹患之病    症間欠缺「一般因果關係」。未發病之會員並無損害,主張    因發病或死亡而受損害之會員,其請求均無理由:
原告針對損害賠償金額之計算並無合理依據。並聲明:原    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    聲請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被告Technicolor USA, Inc.則以下列情詞資為抗辯:除援用被告RCA公司之答辯意旨外,並補充如下:
被告RCA公司擁有及經營其桃園廠之25年期間(即56年至81年),被告Technicolor USA, Inc.僅於78年至81年之4年期間,持有RCA公司4股股份。
以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判定被告Technicolor USA, Inc.須負    損害賠償責任將於法無據。並聲明: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    聲請均駁回。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免為假執    行。

四、被告GE公司則以下列情詞資為抗辯:
除援用被告RCA公司之答辯意旨外,並補充如下:
原告迄今未舉證證明被告GE公司有何等侵權行為對其會員之    身體健康造成損害,核其所述,顯屬無據:
原告並未釐清有關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之要件,且未舉證說明    被告GE公司有何濫用公司法人格獨立之情事。更何況被告GE    公司並非被告RCA公司之主要股東,另共同被告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Bermuda)Ltd.始為其主要股東。    並聲明: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如受不利判    決,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免為假執行。

五、被告Technicolor、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Bermuda)Ltd.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六、得心證之理由:
 本件原告主張:被告RCA公司係於56年8月21日核准設立,現仍合法存續中;被告RCA公司桃園廠於81年關廠停產,該場址於93年3月19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環署土字第0930020266號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嗣於94年6月28日經桃園縣政府以府環水字第0940700605號公告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場址地下水中主要污染物為氯乙烯、1,1-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以96年11月6日勞北檢衛字第0961025047號函檢送臺灣省工礦檢查委員會及該所對RCA公司歷次實施有機溶劑作業

勞動檢查及輔導紀錄檔案2宗等情,為被告所不爭執。惟原    告主張被告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則為被告所否認,並以    前揭情詞置辯。故本件之爭點厥為:被告為「公司」法人,得否為民法第184條、第185條侵權行為之主體?即被告公    司是否得負民法第184條、第185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被告RCA公司是否應負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被告Technicolor、Technicolor USA ,Inc.、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Bermuda)Ltd.、GE公司是否應與    被告RCA公司依民法第185條規定連帶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被告Technicolor、Technicolor USA,Inc.、Thomso    n Consumer Electronics(Bermuda)Ltd.、GE公司是否應    依「揭穿公司面紗」原則與被告RCA公司連帶負侵權行為損    害賠償責任?被告為時效抗辯,有無理由?原告會員因    上開侵權行為得請求賠償之數額若干?被告RCA公司是否    應依民法第227條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規定負損害賠償責    任?被告RCA公司是否應依民法第227條之1債務不履行損    害賠償之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告RCA公司是否應依職    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7條之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告RCA    公司是否應依民法第487條之1第1項之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告Technicolor、Technicolor USA,Inc.、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Bermuda)Ltd.、GE公司是否應依    「揭穿公司面紗」原則與被告RCA公司本於債務不履行之規    定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現就本件之爭點析述如后:
被告為「公司」法人,得為民法第184條、第185條侵權行為之主體;即被告公司應負民法第184條、第185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被告RCA公司應負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被告RCA公司桃園廠生產電子及電器產品,並以電視機之電    腦選擇器為主要產品。其製程中之清潔劑,先後曾使用何種    有機溶劑為清潔劑?其使用之數量若干?其使用之起迄時間    為何?教導、訓練員工如何使用有機溶劑及生產過程作何必    要之防護?其廢棄之有機溶劑如何處理?由於被告RCA公司    私自將自來水管與地下水管相連接,其提供員工使用之水(包含食用及使用)是否符合法令規定之檢驗資料?有關此等    資料,均係被告RCA公司所持有保管,而應由被告RCA公司負舉證之責,殊無苛求由被告RCA公司之員工即原告會員或其家屬舉證之理,合先敘明。

依64年6月至80年5月臺灣省工礦檢查委員會及臺灣省政府勞工處北區勞工檢查所對RCA公司桃園廠歷次實施有機溶劑作業檢查之檢查通知書共計9紙可知,被告RCA公司自64年6月至80年5月一再構成民法第184條第2項規定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類型之違反「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鉛中毒預防規則」、「自來水法」等    保護他人之法律。

被告RCA公司桃園廠土壤中有機溶劑嚴重超標,高達整治基準的110倍以上:被告RCA公司桃園廠地下水中有機溶劑嚴重超標,部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甚至高達整治基準的數萬倍:
由證人即被告RCA公司前員工證詞可知,被告RCA公司桃園廠營運期間空氣污染情形嚴重:原告會員未經防護措施,即直接接觸有機溶劑:


依鑑定證人陳保中證詞及其提供之簡報檔可知:
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依據人類流行病學與動物試驗所    得到的資料做綜合性評估,將致癌物質依其致癌證據的強弱    分為5類:Group 1:確定人類致癌物質(carcinogenic to humans)Group 2A:很可能人類致癌物質(proba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Group 2B:可能人類致癌物質(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Group 3:無法分類人類致癌物質(not classifiable as to its carcinogenicity to humans)Group 4:不太可能為類致癌物質(probably not  carcinogenic to humans)

三氯乙烯:列為Group 1:確定人類致癌物質,會造成人類腎臟癌列為Group2A:很可能人類致癌物質:其中證據有限者有:肝癌、膽道癌、非何杰金氏淋巴癌。其中證據不充足者有子宮頸癌、膀胱癌。動物致癌性證據者:有肝癌、腎細胞瘤renal-cell tumours、間質細胞睪丸瘤interstitial-cell testicular (大鼠)淋巴瘤、肝癌、肺癌(小鼠)。

四氯乙烯:依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列為Group2A:很可    能人類致癌物質:其中證據有限者有:食道癌、子宮頸癌、    非何杰金氏淋巴癌。其中證據不充足者有腎臟癌、膀胱癌。    動物致癌性證據者:肝細胞癌(小鼠)、肝細胞腺瘤(雄小    鼠)單核細胞白血病(大白鼠)、腎小管細胞瘤(雄大白鼠)、    腎腺癌(雄性大白鼠)、單核白血病(大白鼠)


三氯乙烷:依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列為Group3:無法分類    人類致癌物質:動物致癌性證據者:肝、肺、乳腺癌(大鼠、小鼠)


二氯甲烷:依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列為Group2B:可能人類致癌物質:其中證據不充分者有:腦、胰腺、肝、膽道、前列腺、子宮頸、直腸、肺、乳癌。動物致癌性證據者:肺泡/細支氣管腫瘤、肝細胞癌(小鼠)、乳腺纖維瘤(大白鼠)。

美國環保署(U.S.EPA)依據人類流行病學與動物試驗所得到的資料做綜合性評估,將致癌物質依其致癌證據的強弱分為5類:人類致癌物質。很可能人類致癌物質。可能人類致癌物。無法分類人類致癌物。證據顯示非人類致癌物。

三氯乙烯:依美國環保署(U.S.EPA)列為人類致癌物有信服力:腎細胞癌強力但較少信服力:非何杰金氏淋巴癌。
有限證據:肝癌。支持性證據:膀胱癌、食道癌、子宮頸癌、乳腺癌、與兒童白血症。


四氯乙烯:依美國環保署(U.S.EPA)列為很可能人類致癌物支持性證據:膀胱癌、非何杰金氏淋巴癌、多發性骨髓癌。支持但有限證據:食道癌、腎臟癌、肺癌、肝癌、子宮頸癌、乳腺癌。


三氯乙烷:依美國環保署(U.S.EPA)列為C(可能人類致癌)。相關癌症:肝癌(小鼠)。
二氯甲烷:依美國環保署(U.S.EPA)列為很可能人類致癌物。支持但有限證據:腦癌、肝癌、膽道癌、何杰金氏淋巴癌和多發性骨髓瘤。動物致癌性證據者:肝腫瘤(小鼠)。

在有機溶劑污染損害賠償事件中,欲以自然科學方法闡明事 實性因果關係甚為困難,對於缺乏科學知識之一般人而言,要求因果關係之舉證,殆屬不可能,此於一般公害事件亦然。日本學說與實務為因應公害事件之舉證困難,乃發展出優    勢證據說、事實推定說等蓋然性因果關係理論。其見解大都認為,在公害事件上,因果關係存在與否之舉證,無須嚴密的科學檢證,只要達到蓋然性舉證即足,即只要有「如無該行為,即不致發生此結果」之某程度蓋然性即可。其後並有    所謂疫學因果關係及間接反證說之發展。而援用疫學因果關    係於公害賠償上,其判斷模式即為:某種因素與疾病發生之原因,就疫學上可考慮之若干因素,利用統計的方法,以「合理之蓋然性」為基礎,即使不能經科學嚴密之實驗,亦不 影響該因素之判斷。而美國毒物侵權行為訴訟更有採「增加    罹病危險」之標準以證明損害,換言之,僅須證明被告之行為所增加之危險已達「醫學上合理的確定性」(reasonable    medical certainty)即可,無需進一步證明被告行為造成原告目前損害。

依鑑定證人陳保中證詞及其提供之簡報檔可知:國際癌症研    究總署(IARC)及美國環保署(U.S.EPA)認定之流行病學    因果關係以認定原告會員及其家屬之健康確已受損及其與長    期有機溶劑暴露間有因果關係,誠屬必要。基於流行病學研    究蒐集資料不易、受到時空限制、又不能以人體作為實驗等    主客因素影響,以三氯乙烯為例,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於76年列為第3類致癌物質,84年改列為第2A類致癌物質,直至101年才改列為第1類致癌物質,因此認為以被告RCA    公司曾使用過有機溶劑,且經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及    美國環保署(U.S.EPA)認定(包含動物實驗證據均全部包    括)致某種疾病,原告會員及其家屬中又罹患此種疾病,即    認為具有疫學上因果關係。又原告會員及其家屬此項健康上    之損害,乃因被告RCA公司一再違反「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    則」、「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鉛中毒預防規則」、「自來水法」等保護他人之法律,致原告會員及其家屬繼續長期於其間工作而受過度暴露而起,是其此項損害與被告RCA公司一再違反上開保護他人之法律即足有一般因果關係存在。

被告RCA公司未依法對從事有機溶劑之勞工為健康檢查,並    保存其紀錄,則本件關於原告會員有機溶劑暴露及原告會員    於任職期間之健康情形及個別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應倒置,    而由被告RCA公司負舉證之責,並負擔舉證之不利益。遑論    關於原告會員有機溶劑暴露實可由任職期間推論之。

A類勞工,因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美國環保署(U.S.EPA)所認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烷、二氯甲烷等所致之前揭特定癌症死亡(A類勞工所罹癌症參附表三:「慰撫金審酌表」之「患病情形」欄所載,依前述疫學因果關係理論,應認有因果關係存在,則該A類勞工之家屬,依民法194條之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應認有理由,其餘部分勞工,尚難逕認有因果關係存在,則其家屬,依民法194條之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應認無理由。

B、C類會員,其中罹患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美國環保署    (U.S.EPA)所認前揭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烷、二    氯甲烷等所致之特定癌症者(B、C類勞工所罹癌症參附表三:「慰撫金審酌表」之「患病情形」欄所載,依前述疫學因果關係理論,應認有因果關係存在,則該B、C類會員,依民法195條之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應認有理由;又機率效率理論係指暴露於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所認Group 1:確定人類致癌物質,並無最小之安全數值,隨著暴露劑量增高,罹患癌症或重大疾病之機率也隨之增加。於本件其餘勞工,雖未罹患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美國環保署(U.S .EPA)所認前揭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烷、二氯甲烷所致之特定癌症,然因長期暴露於屬於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所認Group 1:確定人類致癌物質之三氯乙烯致健康狀況受損,縱尚無明顯外顯之疾病,然依據機率效率理論,因所暴露之有機溶劑三氯乙烯,並無最小之安全數值,其等健康狀況已受損,僅尚未出現明顯外顯之疾病,於此情況下,自不能僅以臨床上目前與常人相同或未出現症狀而謂其健康未受傷害。
 
被告Technicolor、Technicolor USA,Inc.、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Bermuda)Ltd.、GE公司不須與被告RCA公司依民法第185條規定連帶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被告RCA公司於87年7月間、88年1月間先後將巨額公司資金達32億餘元匯至法國之國外銀行,足見已生公司法第154條第2項立法理由所載:公司資本顯著不足承擔可能生成之債務等情形。且被告RCA公司及其控制公司顯有惡意脫產、逃避債務等情事。被告Technicolor、Thomson Consumer Elec    tronics(Bermuda)Ltd.應依「揭穿公司面紗」原則與被告    RCA公司連帶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被告Technicolor    USA,Inc.、GE公司無須依「揭穿公司面紗」原則與被告RCA    公司連帶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被告為時效抗辯,部分無理由、部分有理由。

侵權行為之成立,必須具備「故意過失」、「不法侵害行為」及「因果關係」等要件,而被告RCA公司之行為,是否有過失、是否為不法侵害行為、被告RCA公司使用有機溶劑與    原告會員身體健康受到侵害是否有因果關係,在在均需仰賴    專業知識方足以判斷。查本件屬公害糾紛案件,被告RCA公    司是否有侵權行為?原告會員俱無此專業知識,於起訴時,    尚不得確知。在本院審理時,其行為是否構成侵權行為,必    須由法院囑託鑑定證人陳保中、翁祖輝、丁力行、王榮德等    人到法院鑑定證述後,始悉被告RCA公司使用有機溶劑與原    告會員身體健康受到侵害間之因果關係,以三氯乙烯為例,    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於76年列為第3類致癌物質,84    年改列為第2A類致癌物質,直至101年才改列為第1類致癌物質,是應以鑑定證人陳保中等人到法院鑑定證述後,為實際知悉行為人之日,而被告前揭所述,無非僅係「懷疑」侵權行為人為被告RCA公司云云,在實際知悉侵權行為之「因果關係」前,尚未達於可得請求賠償之程度,時效尚未能開始進行,是原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應尚未罹於時效而消滅。

原告會員因上開侵權行為得請求賠償之數額若干。
 
本院審酌附表三原告會員之年齡、身分、學經歷及罹患國際    癌症研究總署IARC、美國環保署(U.S.EPA)所認前揭三氯    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烷、二氯甲烷所致之特定癌症者,    其證據力係「有信服力」、「強力但較少信服力」、「有限證據」、「支持性證據」、「支持但有限證據」或「動物致癌性證據者」等證據力之多寡、A類會員之家屬及B、C類會員罹病種類、程度、最初診斷日期、罹癌年齡、A類會員之家屬罹癌後死亡年齡、A類會員之家屬及B、C類會員任職RCA公司之工作年資、工作職務、財產及所得資料等資力狀況,佐以原告會員或目睹至親罹癌,承受癌末陪伴過程之漫長煎熬,並承受喪親之椎心之痛,或因自身罹癌而身心靈遭受嚴重創傷,至今尚未平復;且原告起訴迄今十餘年,原告會員身心備受煎熬,及被告公司自起訴迄今仍未釋善意,毫無補償,被告RCA公司於87年7月間、88年1月間先後將巨額公司資金達32億餘元匯至法國之國外銀行,足生公司資本顯著不足承擔可能生成之債務,顯有惡意脫產、逃避債務等情事等一切因素,酌定各原告會員得請求之慰撫金數額,及各請求慰撫金之原告會員因其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而得請求之慰撫金數額,詳如附表一「應給付金額」欄所示,逾上開准許範圍之請求,則予駁回。
 
被告RCA公司不須依民法第227條、第227條之1、第487條之1第1項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規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7條之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告Technicolor、Technicolor USA,Inc.、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Bermuda)Ltd.、GE公司不須依「揭穿公司面紗」原則與被告RCA公司本於債務不履行之規定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綜上所述,原告本於侵權行為之法則,請求被告RCA公司應    給付如附表一之「選定人」如附表一之「應給付金額」欄所    示之金額及自98年9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及依公司法第154條第2項「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之規定,請求被告Technicolor、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Bermuda)Ltd.應給付如附表一之「選定人」如附表一之「應給付金額」欄所示之金額及自98年9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即無理由,應予駁回。任一被告為一部或全部給付,其餘被告於給付之範圍內免給付之義務。又兩造均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及免為假執行,就原告勝訴部分,經核並無不合,爰各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准許之(如附表一「供擔保金額」、「預供擔保金額」欄所載)。至於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因訴之駁回而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不應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