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9日

市場準入(Market Access)


  • 所謂市場準入(Market Access)
  • 是指一國允許外國的貨物、勞務與資本參與國內市場的程度
  • 市場準入原則旨在通過增強各國對外貿易體制的透明度,減少和取消關稅、數量限制和其他各種強制性限制市場進入的非關稅壁壘,以及通過各國對外開放本國服務業市場所作出的具體承諾,切實改善各締約方市場準入的條件,使各國在一定期限內逐步放寬服務業市場開放的領域。市場準入是國家對市場基本的、初始的干預,是政府管理市場、干預經濟的制度安排,是國家意志干預市場的表現,是國家管理經濟職能的組成部分。
  • 市場準入原則的終極目標是整個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公平的競爭,它意味著世界市場的日趨融合和統一,但這隻是目標。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第16條規定,市場準入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考慮到各國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不可能要求各國在同一時間、同一項目下作同樣的開放程度,而由各國政府根據本國的國情確定市場準入的規模、程度和時間
參: http://wiki.mbalib.com/zh-tw/%E5%B8%82%E5%9C%BA%E5%87%86%E5%85%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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