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昨(29)日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已於8月上路,指定
7處自由貿易港區及屏東農業生技園區為自經區,
迄今已有13家業者申請進駐;研擬中的「自經區特別條例」將於10月中旬報行政院,年底送立院,明訂讓科學園區等可以「區上加區」,申請加入示範區。
經建會官員表示,基於立法需時較長,因此將示範區分兩階段,在特別條例通過前皆屬第一階段,第一階段先修13項行政法規,以提升自經區的優勢,包括放寬白領專業人士來台限制、加強土地取得時效、簡化委託加工審核程序,這些法規多數已完成修訂,已可適用於示範區。
第一階段8月上路後,由行政院指定
高雄港、桃園空港等「六海一空」七處自貿港區及屏東農業生技園區直接升級為示範區,
示範區所推動的產業活動包括農業加值、智慧運籌、產業合作、國際醫療及財富管理。
經建會官員表示,由於示範區幅員小,因此同意讓示範區的廠商獲訂單後,可將部分生產流程移至區外(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或一般地區)的工廠,這也就是通稱的「前店後廠」。
至於國際醫療在第一階段,則透過在國際機場或港埠設置國際醫療服務中心,同樣以「前店後廠」的概念,轉介外國旅客到區外39家醫院進行醫療服務。
今年8月行政院核定的方案中尚無金融業,但隨後經討論決定把金融業納入示範區,經建會官員說,金管會日前已提出「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行政院正在審查中。
所謂金融業納入示範區,並非要銀行進駐實體示範區,而是讓條件好的金融機構,可以排除開發新型金融商品限制,進而擴張金融產業的價值鏈,未來金管會將透過監管分級,來認定可以「做示範區業務」的金融機構。
經建會官員表示,8月第一階段示範區在自貿港區、屏東農業生技園區上路後,除區內原有的180家(自貿港區110家,屏東生技園區70家),已有4家申請進駐自貿港區獲得營運許可,有3家申請中,還有6家申請進駐屏東生技園區。
經建會近期召開9次跨部會研擬「自經區特別條例」,像租稅優惠、國際醫療公司化等規定都必須提升到法的位階才能解決,特別條例將明訂區內海外盈餘投資免稅、專利及技術授權免稅、研發投資三年抵減、區域營運總部設立三年內自國外關係企業之收益匯入投資享營所稅10%之優惠。
至於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軟體園區能否申請成為示範區?經建會官員說,只要這些機關提出申請,並獲政院核准也都可以成為示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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